关于2020年年终财务决算期间报销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1-27浏览次数:1230

校内各部门、各位师生员工:

    年终财务决算工作即将开始,为方便广大师生提前做好安排,避免财政资金被收回及财务报销高峰带来的影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2月16日:拟在12月发放的各类劳务费、学生奖助学金等酬金预约单停止投递。

    为确保能在12月份发放到位,请在12月16日16:00前完成投递(或交到综合楼计财处230办公室)。

    二、12月20日:预约报销单(酬金除外)停止投递。

    (一)凡已在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的票据,必须在12月20日24:00前办理投递报销手续。

    (二)已办理网上预约但未能在12月20日24:00前完成投递的网上预约单,财务核算系统将在结帐及初始化时对预约记录统一清零;如仍需报销,请于次年开账后重新办理网上预约。

    年终结账期间,报销业务量大,预计款项到账时间有所延迟。如有紧急情况,请在预约报销单上注明。

    (三)应收及暂付款业务(借款)

请在校财务有借款的教职工于12月20日16:00前到计财处办理还款或报销手续。

    (四)应付及暂存业务

已到账的科研经费,请相关部门和教职工及时将项目立项材料交至科研部办理立项及财务入账手续;其余暂存款,请于12月20日前将入账材料交至计财处进行到账认领。

对于已挂账三年以上且无人认领的款项,届时将收归学校统筹使用。

    (五)票据业务

    原则上12月20日16:00停止预借发票,请有需要的教职工提前办理开票手续。

    三、12月22日:资产管理归口部门递交资产账实核对材料。

    请各资产管理归口部门做好账实核对工作,并于12月22日16:00前将加盖部门公章的账实核对材料相关信息交至综合楼计财处225室3号窗口方老师,联系电话28877296。

四、12月25日:收回预借票据、1月份发放的酬金单停止接单

(一)2020年10月1日之前预借的票据,请于12月25日16:00前收回款项或退回收据票据。

    (二)需在2021年1月份发放的各类酬金,请于12月25日16:00前将预约报销单交到综合楼计财处230办公室。

五、2021年1月4日:恢复票据开具业务。

六、2021年1月8日:恢复正常报销业务。

 

计划财务处

2020年11月27日